1.会员
1.1 委员会应由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从本公司董事中委任,并由不少于三名成员组成,其中至少一名是具有相关经营管理专长的董事。
1.2 委员会主席是本公司执行副主席和总经理。
1.3 除主席外,大多数委员会成员必须是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1.4 委员会不再是董事会成员的委员会立即批准,并自动停止成为委员会的成员。
秘书长
2.1 可持续发展署署长或他指定的人担任委员会秘书。
3.出席会议
3.1 委员会可于必要时邀请外聘顾问或顾问代表出席会议。
3.2 董事会其他成员也有出席的权利。
4.会议频率
4.1 委员会每年至少举行两次。应举行额外的会议作为委员会要求的工作。会议可以通过电话或通过视频会议亲自举行。
5.会议通知
5.1 委员会的会议应委员会任何成员的要求,由委员会秘书召集。
5.2 除非委员会全体成员另行放弃,否则每次会议的通知,确认会议地点、时间和日期以及待讨论项目的议程,应不迟于会议日期前3天送交委员会全体成员。支持文件应同时发送给委员会成员和其他适当的出席者。
6.会议进行
6.1 委员会业务交易所需的法定金额为2。正式召开了委员会的委员会的会议,应当有能力行使委员会归属或行使的所有或任何一项机构,权力和可行使。
6.2 委员会在任何会议上的决议应通过委员会成员的大多数投票来通过。在票据的任何平等的情况下,委员会主席应进行投票。
6.3 除本职权范围规定外,委员会的会议和会议程序应受公司管理董事会议和会议程序的章程管理。
7.几分钟的会议
7.1. 秘书应记录委员会所有会议的程序和决议,包括出席和出席者的姓名。
7.2 在此类会议后合理的时间内,应向所有委员会成员发送到所有委员会成员的草案和最终版本。
8.权威
8.1 委员会由董事会授权:
(一种) 审查其职权范围内的任何活动;
(b) 获得其成员考虑履行委员会职责的所有信息和解释;和
(C) 在外面的法律或独立专业咨询方面,以协助委员会在工作中,此类顾问可以根据需要参加会议。
9.职责
9.1 委员会的职责是:
监督公司的可持续性和环境、社会和治理(ESG)问题
(一种) 监督用于识别,评估和管理材料ESG相关问题的过程(包括发行人的企业的风险);
(b) 监测公司的可持续性和ESG信息的完整性,并审查其中所载的大量可持续性和ESG报告判决。在审查这些报告时,委员会应特别关注:
(一世) 可持续发展和环境、环境集团报告政策和做法的任何变化;
(2) 主要的判断区域;
(iii) 3 .内部审计导致的重大调整rd.党核实;
(iv) 持续的假设和任何资格;
(v) 关键国际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标准的参考资料;和
(vi) 遵守与ESG报告有关的上市规则和法律要求;
监督公司可持续性和ESG战略
(C) 检讨集团可持续发展督导委员会,根据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及报告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相关的目标及指标的进展;
(d) 根据集团可持续发展指导委员会的建议,支持本集团的可持续发展政策和实践和ESG管理方法;
(e) 向董事会向董事会汇报关于上市规则的环境,社会和治理报告指南(附录27)的适用代码条款;和
(F) 审议理事会规定的其他议题。
10.报告的责任
10.1 委员会应对董事会作出任何建议,即在需要行动或改进的情况下酌情或任何区域。
10.2 委员会应向董事会向董事会报告任何以下违规行为:
(一种) 在可持续性和环境、社会和环境集团报告和管理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b) 不遵守公司的可持续性和ESG政策和程序;或者
(C) 违反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关的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
10.3 委员会应至少每年一次审查其自身的业绩、章程和职权范围,以确保其运作达到最大效率,并向董事会提出其认为必要的变更建议,以获得批准。
10.4 委员会主席或者委员会成员不出席的,应当出席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并回答有关委员会活动及其职责的提问。
10.5 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汇报,并将其决定通知董事会。
董事会于2018年11月9日通过
于2019年8月8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