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代表要约人(新世界发展之全资附属公司))作出自愿有条件现金要约,以收购新世界中国地产所有已发行股份(经已由要约人及新世界发展持有的股份除外),并注销新世界中国地产所有尚未行使购股权 (2)新世界发展之可能主要交易及(3)恢复新世界发展股份、 新世界发展债券、新世界中国地产股份及新世界中国地产债券买卖
20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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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交易及关连交易 - 要约人建议以协议安排的方式私有化新世界中国地产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第86条进行) -
要约人建议以协议安排的方式私有化新世界中国地产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第86条进行) -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
要约人建议以协议安排的方式私有化新世界中国地产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第86条进行) - 寄发计划文件及第13条要约函件及寄发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之通函 -
股东特别大会代表委任表格 -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
致登记股东的通知及变更申请表格 -
致证券的非登记持有人的通知及申请表格 -
根据内幕消息条文及上市规则第13.09(2)条而作出的公告——股份购买协议及认沽期权协议 -
须予披露交易的最新资料,出售CSL新世界流动性有限的23.6%股权